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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实验(实训)教学质量监控检查的工作的通知

应科院质控发〔2022〕5号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实验(实训)教学工作,不断提升实验(实训)教学质量和效果,根据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对2021-2022 学年第一学期实验(实训)教学质量进行质量监控检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1-2022 学年第一学期各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实践教学课程相关材料,含独立实验(实训)课、理论课程中含有实验(实训)学时的实践环节课程。

二、监控检查的主要依据和内容

1.主要依据(质量标准):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我校实践课程教学资料的通知》(应科院教发[2021〕78 号)和《江西应用科技学院实验教学管理办法(试行)》(应科院教字〔2021〕1号)以及《江西应用科技学院本科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试行)》(应科院教字〔2020〕16号)等文件要求,对2021-2022 学年第一学期实践课程教学相关材料进行质量检查。

2.监控检查的主要内容:实验开出率、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占比、实验(实训)教学资料和实验(实训)报告以及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使用登记情况。

实验(实训)教学材料主要包含:实验(实训)教学计划表、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实训)项目认定审批表、实验(实训)教学课表(教师版)、实验(实训)教学大纲、实验(实训)教案、实验(实训)成绩表、实验(训)项目总结等内容。

实验(实训)报告材料主要包含:实验(实训)任务书和实验(实训)报告。

三、检查形式和时间

1.教学院(部)自查自评自纠:自查自纠时间为:2022年3月7日到3月25日。各教学单位组织相关实践教学的教师认真研读学校相关文件要求,部署相关工作,在教师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专项工作组以课程为单位开展(部)级自查工作,自查工作应做到课程、项目全覆盖,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学校检查:校级检查实行抽检方式,抽检工作做到本科专业全覆盖。抽查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28 日至 4 月 8 日。由质量监控中心负责组织校级督导组到各教学单位抽查,抽查内容同上。(校级检查人员分组情况另行安排)

3.全校检查结束后形成学校监控检查工作总结反馈,并报校领导审阅。

四、工作要求

1.各教学院(部)梳理汇总上学期实验(实训)教学情况,并汇总相关信息,填写“江西应用科技学院 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实验(训)教学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 1)于 3 月 25 日下午 17 点前报送质量监控中心张梁老师处。

2.各教学院(部)自查过程中详细记录存在的问题,填写“江西应用科技学院 2021—2022 学年第一学期实验(训)教学质量监控检查记录表”(附件 2),自查结束后根据检查记录撰写“自查工作总结”,总结要具体数据分析、明确优点和不足,分析产生不足的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于 3 月25 日下午 17 点前将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的自查工作总结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报送质量监控中心张梁老师处(综合楼 708 室)。

3.校级检查组检查结束后,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分析,并填写发放整改通知单(附件 3),召集单位有关负责人反馈检查结果。

五、检查结果应用

学校检查结果报送学校有关部门作为教学单位和教师年终考核的依据。

附件:

1.《江西应用科技学院 2021—2022 学年第一学期实验(训)教学基本情况汇总表》

2.《江西应用科技学院 2021—2022 学年第一学期实验(训)教学质量监控检查记录表》

3.《江西应用科技学院质量督查整改通知单》


江西应用科技学院质量控制中心

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