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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012学年度上学期第十四次学生工作例会要点

发布者:学工处 [发表时间]:2011-12-07 [来源]:城市学院 [浏览次数]:

一、学工方面

1、学生寒假订票事宜:1、今年寒假订票统一采用网上实名订票,12月5日-12月20日网上订票时间。2、由于网上订票流程比较复杂,各学院安排一名班主任专职负责订票事宜,专职订票人员明天晚上7:30到学工处统一培训。3、火车票优惠卡从今年开始要导入学生信息,各学工科按照要求核对学生家庭地址等信息。

2、开展2011年度先进学工科、先进班集体、优秀辅导员、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的评选活动。本周先进集体进行申报,先进个人各分院进行初评。具体评选办法见发文。

3、各学院学工科组织班主任进行年度工作总结。学工科写出2011年度总结,班主任写出年度述职报告,下周统一上交学工处。

4、各学院雪绒花使者于本周三下午14:30在教学楼233教室进行培训,于周四上午上报班级心理动态。

二、就业方面

1、临近春节,不法分子利用毕业生的求职心切,社会阅历不深等特点,向大学生提供各类虚假和诈骗信息。为加强大学生就业安全意识教育,我校就业信息网将增强对就业安全教育的宣传,杜绝就业求职陷阱,保证学生平安求职,顺利就业。请各学院协助配合加强对大学生就业安全教育的宣传。

2、就业协议书是转递毕业生人事关系的依据,如果不签订该协议,毕业生的人事档案、户籍等人事关系就无法转入工作单位及所在城市。而这些关系的办理涉及毕业生切身利益,如办理社会保险、购买经济适用房、评审职称等。如毕业生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对毕业生的工作、生活、职业发展是不利的。毕业生应主动要求单位解决这些问题,并可通过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协助办理人事档案、户口等关系的接收。请各学院配合加强对就业协议书重要性的宣传和指导。

3、各学院要加强与实习学生的联系,密切关注实习生心理状态,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将消极情绪和违纪行为倾向消除在萌芽状态。强调实习的目的,让学生树立正确的态度,让他们认识到,实习除了可以带给学生课本以外的实际操作技能,还可以对自己将来可能面对和选择的工作环境加深了解,对自己个人价值做出正确评价。实习过程中出现的与实习单位之间的问题,应从学生利益出发,站在一个合理的位置上面对学生的待遇问题,做好与实习单位的协商工作,保证学生正常权益能够等到保障。

三、团学工作

1、根据2011年度感动城院人物评选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在12月7日之前推荐候选人。

2、2011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上周已经下发,请各团总支积极宣传,将候选人推荐材料本周内交至李园园老师处。

3、2011年度共青团工作考核指标已经发至各团总支,请各团总支在本周二之前完成指标里相关细则,团委本周内完成自评上报团省委学校部。

4、本周进行团组织信息统计软件培训,周三下午4:10请各团总支安排2名专职团干到团委进行培训。

5、本周将下发2011年度团系统评优文件,请各团总支认真推选。

6、今天晚上在一楼演播大厅举行“12.5主题晚会”,请各单位安排观众如下:校学生会40人、校宿治会30人、社联30人、校红十字会学生分会30人;国际商务、现代管理、机电工程、建筑工程、人文信息学院各安排30人。各学院党总支书记、团总支书记有时间请参加。

7、各团总支:寝室文化节系列活动之“我爱我家”寝室的故事演讲比赛,拟定于12月7号(周三)晚上在一楼演播大厅举行,系列活动之“才艺展示”拟定于12月8日(周四)晚上在一楼演播大厅举行,请各位团总支书记担任评委,参加节目的寝室为观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