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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良平在我校举行专题报告会 解读《江西省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防范与处理条例》

【作者:记者团 | 发布日期:2016-01-21 | 来源:宣传部 | 浏览次数:

本网讯:1月20日下午,南昌师范学院政法系教授肖良平应邀做客江西应用科技学院,并在浴星湖大讲坛就《江西省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防范与处理条例》(以下称条例)面向副科及以上领导干部和全体辅导员进行了解读。副校长吴朝栋主持会议。

对于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责任认定和赔偿等事宜,学生家长和学校之间往往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条例》为纠纷的解决设计了四条主要途径:一是当事双方自行协商,二是向学校主管部门申请调解,三是申请第三方调解,四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条例》采用的是“过错责任为主,公平责任为辅”的原则。这个原则应该能够被社会公众所接受。肖良平解释道,在这个基础上《条例》还设置了部分学校免责条款。并且,他通过实际案例的举证分析,告诉我们哪些发生在学生身上的人身伤害事故是需要学校主动承担责任的,哪些又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编 辑:记者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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