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学院首页 - 规章制度 - 正文

图书馆筑梦自习室使用规则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2-03-17
分享|

第一条 筑梦自习室为考研、考公学生(大三、大四学生)备考专用自习室,非备考学生可前往其它阅览室学习。

第二条 筑梦自习室实行实名制。有考研、考公需求的同学需向图书馆提出使用申请,申请通过后,由图书馆分配固定阅览座位及置物架,并录入签到指纹。

第三条 使用筑梦自习室的同学应在进入自习室时打卡签到,并负责所属座位及附近的卫生,保证室内整洁。连续长时间未使用将取消其座位及置物架使用资格。

第四条 共同维护室内环境,禁止大声喧哗、嬉笑、聊天;禁止朗读、外放音响设备;禁止在室内食用零食、外卖食品等气味过浓的食物;禁止吸烟、喝酒、乱扔杂物垃圾;禁止一切与备考学习无关的行为。

第五条 自觉爱护公共设施,杜绝乱刻乱画,对墙壁、桌椅等公物肆意损坏者按价赔偿。

第六条 注意节约用电,自习室内严禁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

第七条 个人的贵重及其他私人物品请自行妥善保管,如有损坏或丢失,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