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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感动应科”校园人物评选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9-12-17 】

校属各单位:

为展现我校“三元育人”教育模式成果,充分挖掘校园先进典型,积极发挥榜样示范作用。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感动应科”校园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十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

二、活动主题

不忘初心、感恩奋进

三、活动时间

2019年12月10日至2020年1月

四、组织机构

主办:江西应用科技学院

承办:党委宣传部、学工处(部)校团委、艺术团

评审委员会

主 任:林加奇

副主任:汪玉奇、陈新、王玉芝、吴朝栋、彭智

成员:陈海波唐丽莉、干甜、章 斌、彭如春、黄继磊、何文学、张作霖、郑昌保、李华平、于冰雁、李立华、邹华平、宋春雷、陶友第、李园园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干甜(兼)

办公室副主任:何文学(兼)、郑昌保(兼)

成员:李园园(兼)、黄 愈、赵保洋、祝军林、刘金、宋文文、樊友春、王姣姣、 张 曼、张一帆、陈亮

五、评选名额

共评选“感动应科”校园人物10名(集体视为1名)

六、参评对象和标准

(一)参评对象

江西应用科技学院学生、教职员工(个人或集体),热心支持或捐助学校事业发展的优秀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

总体要求

1.先进性。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事迹真实可信,可学可敬。

2.典型性。表现突出,无私奉献,能引起广大师生的情感共鸣。

3.时代性。充分反映新时代特点,推动学校的建设和改革发展。

(三)评选标准(下列条件符合一条以上均可推荐)

1.学生参评标准

——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综合素质突出,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学生中有较强影响力,能够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心怀仁爱,乐于助人。无私帮助身边的弱势群体,积极参加扶危济困活动,表现突出;

——崇义友善,见义勇为。在他人遇到困难和危险时能及时挺身而出,见义勇为,伸张正义;

——诚实守信,一诺千金。言而有信,诚实不欺,坚持诚信为本,在学习生活和人际交往等方面信守承诺;

——品德高尚,孝老敬亲。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美德,尊老敬老,感人至深;

——自立自强,百折不挠。能够以巨大的勇气接受挑战,用对生活的热爱点亮自己,照耀他人;

——刻苦钻研,不懈探索。克服科研历程的层层困难,并取得优秀成果,在所研究领域有一定的影响;

——勇于创新,自主创业。结合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创业活动,带动周边人群就业,取得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责任感强,热心公益。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回报家庭、学校和社会;

——特长明显,追求卓越。在高水平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其作品(事迹)在校园中、社会上有较大的影响力。

2.教职工参评标准

——师德高尚,爱岗敬业。用自己的行动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自己的学识、阅历、经验点燃学生对真善美的向往,能够在各个方面给学生以帮助和指导;

——勇于创新,勤奋钻研。知识功底扎实、教学能力过硬、教学态度勤勉、教学方法科学,在教书育人和科学研究中有重大成果,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育人为本,关爱学生。淡泊名利、甘于奉献,对学习上、生活上有困难的学生能给予及时关怀,能够耐心细致做好育人工作,事迹突出。

3.热心支持或捐助学校事业发展的优秀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

参选人物可以有不同的经历,不同的背景,只要他(他们)在平时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用自己的故事,解读着人与人之间的真、善、美,真正体现对党和国家、社会、自然、生命、亲情、友情的追求与梦想,从平凡中发现感动,给人以心灵的震撼。

七、活动流程

(一)第一阶段:宣传阶段(即日—12月15日)

通过微信、网页、微博、广播、海报等形式进行宣传,充分激发广大师生的积极性,大力发掘身边真实的感人素材。

(二)第二阶段:推荐阶段(12月15日—12月20日)

推荐形式包括自荐、他荐和组织推荐三类。各学院、各单位组织推荐工作,推荐人选原则上不低于1名不超过3名。要注重从获得学校规定的各级各类奖项的人群中选拔顶尖的获奖者。自荐、他荐可直接报送相关材料至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校团委)。候选人需填写“感动应科”校园人物推荐表(见附件),并附个人(集体)事迹材料、事迹摘要及个人(集体)照片。事迹材料要以“感动”为主题,以事例为主线,语言朴实精美、生动感人,2500字以内;事迹摘要简洁明了,重点突出,高度概括,800字左右为宜;照片能充分展现典型的事迹及形象。

所有材料应于2019年12月20日17:00前报送评选组委会办公室,电子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第三阶段:评选阶段(12月21日—12月23日)

评审委员会将根据推荐材料进行初步遴选,确定“感动应科”人物候选人,并将候选人物信息制作成“感动应科”校园人物专题网页进行宣传公示,评审委员会将以公平、公正的方式和负责的态度,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终确定2019年“感动应科”校园人物。

(四)第四阶段:表彰阶段(2019年12月31日)

在江西应用科技学院2019年“感动应科”校园人物颁奖典礼上进行表彰。

(五)第五阶段:学习阶段(2020年1月1日后)

利用微信、微博、网站、报刊等多种媒介对“感动应科”校园人物的先进事迹进行集中宣传展示,成立“感动应科人物”校园人物报告团,进行广泛宣传。

八、活动要求

1.各学院、各单位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此项活动,精心安排、认真组织推荐。

2.要充分利用校内各种宣传阵地做好对典型人物、事迹的宣传报道,努力扩大典型人物、事迹在师生员工中的影响面,积极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3.评选过程要坚持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随时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评选的重点在于“感动”,要感之以心,动之以情,任何人不得拉票竞争,诋毁他人。

4.要做好有关资料、材料的收集和总结工作,上报材料要及时,真实可信,具有感染力和震撼力。


江西应用科技学院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