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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组织开展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来源: | 发布日期:2023-09-26 】

为组织做好申报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测试工作,根据《江西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规定,结合高等学校实际,9月26日下午,音乐学院组织开展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本次评委分别为音乐学院院长许维东、党总支副书记唐燕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带头人张培梁、音乐学专业负责人梅丽娟、钢琴教研室主任舒颖。

本次能力测试以“试讲+面试”的方式进行,全面考察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与教学基本素养。试讲环节主要考察教师是否具备教师岗位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包括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素养以及教学效果等内容;面试环节则从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反应、语言表达以及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等方面对教师进行综合评价。测试会上,评委们对参加测试的教师进行了逐个点评,并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是高校教师申请教师资格证的重要条件之一,本次测评,教师们准备充分,不少教师展现出了良好的教学基本功和素养,体现了青年教师良好的职业品质和精神风貌,对于促进我校青年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提升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