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图书馆图书按《中国图书馆分类法》进行分类后,收藏于各阅览室供读者外借或阅览。《中国图书馆分类法》把所有图书分为22个基本大类,分别用22个大写字母来表示,其对应关系如下:
A 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
N 自然科学总论 |
B 哲学、宗教 |
O 数理科学和化学 |
C 社会科学总论 |
P 天文学、地球科学 |
D 政治、法律 |
Q 生物科学 |
E 军事 |
R 医药、卫生 |
F 经济 |
S 农业科学 |
G 文化、科学、教育、体育 |
T 工业技术 |
H 语言、文字 |
U 交通运输 |
I 文学 |
V 航空、航天 |
J 艺术 |
X 环境科学、安全科学 |
K 历史、地理 |
Z 综合性图书 |
第二条 读者借阅图书可根据索书号确定馆藏图书在书架上的排列位置,索书号由两部分组成:分类号和种次号。分类号根据《中国图书馆分类法》采用字母与阿拉伯数字相结合的混合制号码。大类用字母表示,在各大类下再分子类,用阿拉伯数字来表示,数字越多分类越细。例如:《财务报表解读》分类号为F231.5,其中F表示是经济类图书,F2表示经济计划与管理,F23表示为会计类,F231表示会计业务,F231.5表示会计报表,其它以此类推。种次号是图书馆在实际工作中,为了便于排架(把图书按分类规则或其它顺序摆放在书架上,以方便管理和查找)依据分编先后顺序,以每种图书为单位,生成的一个号码。
第三条 索书号标于每本书的书脊位置。图书的架位排列按分类号从小到大排列。根据分类号,到书库相应的位置可以找到同类的图书,再根据种次号找到目标图书。同一个索书号可能有多本复本,但每一本书的条形码都是唯一的,读者可通过条形码号来区分同一种书的不同复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