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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行动 | 财经学院倡导诚实守信,共铸消费和谐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4-03-16 [来源]: [浏览次数]:

为大力弘扬志愿精神,展现我校青年学生风采,江西应用科技学院财经学院爱心社在2024年3月15日招募了12名志愿者开展了“诚信消费,权益无忧”进班宣讲志愿活动。

"3.15"即"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把每年的3月15日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并规定消费者享有获得安全保障、获得产品正确资料、自由决定选择以及要求赔偿和要求保障有益的健康环境等权利。

选择这样一天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是为了扩大宣传,促进各国消费者组织的合作和交往,在国际范围内引起重视,推动保护消费者的活动。

目前,校园骗局日益猖狂,消费者们应当利用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消费者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该法规定了消费者的基本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基本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该法规定了价格的制定、执行和监督,防止了价格欺诈和不正当竞争,保护了消费者的经济利益。

消费者也可通过“协商和解”,“举报投诉”,“仲裁申诉”等途径来维护自身的消费者权益。

了解消费陷阱与诈骗手段,通过阅读、观看相关资讯,了解市场上常见的消费陷阱和诈骗手段,增强识别能力。谨慎选择商家和产品,在购物前对商家信誉、产品质量进行了解和比较,选择信誉良好、质量可靠的商家和产品。

寻求消费者协会或组织帮助,在遇到维权问题时,可以寻求消费者协会或组织的帮助,他们可以提供专业的维权指导和支持。与商家积极协商解决,在出现问题时,可以与商家进行积极协商,寻求妥善的解决方案。借助媒体力量曝光问题,如果商家拒绝解决问题或态度恶劣,可以借助媒体的力量曝光问题引起社会关注。

通过此次活动,让同学们学习到如何维护自身权益,315维权日,我们不仅仅是参与者,更是责任的践行者。(文/吴宜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