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院“院领导接待日”

发布时间:2021-11-18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我为师生办实事:教育学院“院领导接待日”

为加强师生沟通,广泛听取师生反映的意见建议,及时了解师生情况、解决师生反映的问题和困难,增进学院党政领导与师生的联系,促进学院和谐稳定发展,构建风清气正、健康向上的教育学院。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教育学院“院领导接待日”制度。

一、 时间地点

“院领导接待日”原则上每周安排一次。具体时间安排在每周四1420-1700进行,地点在教育学院205办公室和217办公室(日常上班期间,也可以随时接待来访)。

二、 接待人员

教育学院全体教职工、学生及学生家长。

三、 谈话内容

重点听取接待对象对学院工作意见和建议。如:师德师风、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宗教等方面意见和建议;教学、实训、实习、就业、勤工助学、安全稳定、后勤保障等方面意见和建议;对学院改革发展稳定和事关师生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决策、各项管理制度意见和建议;其他事宜。

四、 意见办理

对反映的问题,及时明示有关处理意见。能当场答复的,立即给予答复办理;属于科室处理的问题,批转有关科室处理答复;需要党政联席会研究后解决的要事先做好解释工作,研究后予以答复。党总支每周安排一名委员跟踪事项办理进展情况,督促办理落实。每周在全院职工会议上通报师生反映问题办理情况。

五、 工作要求

1.“院领导接待日”负责接待的院领导和相关人员无故不得擅自离岗。对来访者要做好相关政策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

2.热情接待来访者,耐心听取并详细记录来访者所反映情况,同时做好保密工作。

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接待地点                 接待领导
   综合大楼205办公室                党总支书记
   综合大楼217办公室

                 院长、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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