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研究 · 专业建设及评估 · 正文
关于开展2022年拟新增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编辑:许彪 审核: 发布日期:2021/06/28 点击量:

关于开展2022年拟新增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2012年),为进一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优化和调整我校专业结构,提高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结合《江西应用科技学院本科专业设置与调整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学校定于近期开展2022年拟新增专业的申报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专业设置应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等相关文件要求进行。

2.增设专业应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学校优先支持增设与国家战略新兴产业、支柱产业相关的专业。

3.增设专业应从学校和学院长远发展角度出发,有相关学科专业为依托,具备一定的办学基础和条件,能保证人才培养质量。

二、申报数量

每个学院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专业。

三、申报时间及材料

申报学院在2021年7月1前提交《江西应用科技学院2021年拟申请本科专业设置汇总表》(附件1)和申报专业简要说明(100字即可),2021年710日前普通高等学校XX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附件2)的纸质版1份及电子档交教务处教学建设科,电子稿请按**学院**新增专业申报材料命名。

四、评审安排

教务处将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办学条件数据进行审核后,组织专家评审后,提交校长办公会审核。对经校长办公会审核同意申报的专业,将由教务处按照上级规定时间上报材料。

五、工作要求

1.学院应深入调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学院发展规划、现有办学条件,在认真研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以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2018年)的基础上,就拟设置专业进行充分论证,并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方可提出申报。

2.相关学院请务必按时报送申报材料,逾期恕不受理

3.专家评审会将请对申报专业进行审议。请提前做好相关准备。专家评审会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教务处教学建设科 刘老师

联系电话:0791-83652597  E-mail:714246490@qq.com

附件:

1.江西应用科技学院2021年拟申请本科专业设置汇总表

2.普通高等学校XX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

3.校内专业设置评议专家组意见表

 

   

    教务处

       2021年628

上一条:我校召开第二轮省级专业综合评价研究推进会
下一条:我校召开2021年新增本科专业建设推进协调会

联系电话:0791-83659828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宏福大道2888号综合大楼   版权所有 @copy 江西应用科技学院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