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养德修为/ Administration
教师养德修为

关于开展教师养德修为工程 “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2-04-26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教学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及机关各支部:

根据《江西应用科技学院教师养德修为工程实施方案(试行)》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学校“红五月”系列活动。经研究,决定开展教师养德修为工程“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1.参与了教师养德修为工程的全体教职员工。

2.政治立场鲜明、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仁爱之心的精神风貌,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的教职员工。

3.自实施教师养德修为工程以来,始终保持态度端正,积极参与的态度,具有典型代表性或者是在此次疫情防控工作中有突出贡献,且其行为符合养德修为20个好习惯,并能够起示范引领作用的。

二、活动安排

(一)教师申请

符合报名条件的教师(集体),下载推荐表(附件),向所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递交申请材料,材料要求:

(1)完整的事迹材料,必须实事求是,具有典型性,以具体事例为主,突出要点,字数为800-1000字左右。

(2)具有验证性的佐证(宣传)材料可附在推荐表后。

(二)教学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各支部推荐

各教学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各支部根据教师申请的情况推荐1-3人(集体),并召开专题评议会议后提交推荐材料。

(三)学校教师养德修为工程工作组评审

党委教师工作部将教师个人(集体)推荐材料编号整理,提交工作组进行评选,最终评选出若干名教师授予“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若干个集体授予“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三、奖励办法

(一)对授予江西应用科技学院教师养德修为“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的教师(集体),颁发校级荣誉证书,同时进行公开表彰。

(二)对授予江西应用科技学院教师养德修为“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的教师(集体)予以适当物质奖励。

四、推荐时限

推荐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请将推荐表纸质版交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1005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029904855@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1:江西应用科技学院教师养德修为工程“先进个人”推荐表

附件2:江西应用科技学院教师养德修为工程“先进集体”推荐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2年4月26日

编辑:耿真真
审核:张作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