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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评审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2-05-09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2022 年大学生创新创业 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赣教高办函〔2022〕 3 )、《江西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管理 办法(试行)》 和《江西应用科技学院大学生训练计划经费 管理办法》(应科院字〔2021〕40 等文件要求现将开 2022 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答辩评审工 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结题对

2021 年立项及 2020 年立项暂未结题的的国家级、省级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1若项 目负责人为 2022 届毕业学生本次须完成项目结项否则 将予以终止

结题要

项项目须达到相应等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 要求方能结项结项要求详见附件 2

结项程序

(一材料提交

1.项目负责人请于 2022 5 18 日下午 5 点前将项 目结项材料提交到产教融合中心214 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 结项材料包括

1江西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 一式两份(附件 3),需所在学院签署评审意见

2成果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成果材料指正式 发表的论文(包括期刊封面、 目录正式发表的论文及论 文录用通知(包括接收函和论文)、专 比赛获奖证书及 各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成果证明等材料。无相关证明材料的成 果不予认定

电 子 文 档 请 以 文 件 夹 形 式 发 送 至 邮 箱2240958797@qq.com,项目文件夹命名为“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

(二项目评审

创新创业学院将组织专家对结项项目进行评审具体时 间地点另行通知并公布评审结果

(三材料报送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完成结题材料系统提交工作 

其他

1.对此次不能结项的项目请学院及时联系项目指导教师,并督促、指导学生尽快完成项目结项。


2 年仍未结题的项目将予以终止,有终止项目的指导教师将 暂停 3 年的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指导资格项目终止 2 次以上 的指导教师取消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指导资格

2.项目结题后请尽快到财务处做好经费结算已结题项 目将于项目结项结果公布后一年注销经费账号

3.通过结题的项目,按相关规定计算指导教师科研工作按结题学生名单认定相应第二课堂学分

4.联系人:创新创业学院曾灿联系电话18270881158 

                            工作 QQ 群1011347668


附件

1.江西应用科技学院 2022 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项目结项评审名单

2.江西应用科技学院各级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项目结项验收标准

3.江西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




                                                   创新创业学院

                  2022 5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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