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秩序,优化结项工作流程,压实项目管理主体责任,切实提升科研项目实施质量与经费使用效益,经统一研究部署,现对本年度项目结题工作安排及在研项目常态化管理等相关事宜统一通知如下。
一、结题条件和变更项目范围
(一)项目结题条件
1. 完成项目申报书中预期研究目标;
2. 对于研究期限为3年的项目,项目执行期不得少于2年;对于研究期限为2年的项目,项目执行期不得少于1.5年。
(二)变更项目范围
1. 在研究期限内,确需调整技术路线、变更依托单位以及项目组成员的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
2.确因研究需要,不能按时结题需要延长期限的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提出延长研究期限的项目,延期时间不得超过2年。
二、项目结题和变更程序
项目结题:结题项目需填写《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结题报告》(附件1),并附佐证材料。学校按照本单位项目和经费管理有关规定要求,先由单位财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组织项目结题审核。项目结题审核需安排3 名校外(来自不同高校或其他单位)且具有副高职称以上的专家, 审核通过后报送省教育厅进行结题备案,今年统一下半年结题。
项目变更:每个要变更的项目需在结项前6个月填写《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变更申请表》(附件2),经项目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处审核通过后报省教育厅进行变更备案,表格签字盖章后,线上提交。
三、材料报送及审核
2026年教育厅科技项目的变更及结题工作在江西智慧教育平台上进行(操作指南见附件3),请各项目负责人于7 月9日前完成提交上半年变更材料,下半年于12月5日前登录江西智慧教育平台完成项目的结题或变更申请,具体详见下半年发布结题通知。请各项目负责人提前统筹研究进度,确保按期顺利完成结项。
全体在研项目须严格恪守《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相关办法及规章制度,依规开展项目研究、经费使用、成果管理等各项工作,各责任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需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常态化开展项目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整改研究滞后、经费使用不规范等问题,保障项目合规有序推进。针对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结题、且无合法合规延期手续的项目,将统一按规则自动撤项;对于因故终止执行项目的结余资金、因故被撤销项目的已拨付资金,各项目责任单位必须及时足额完成资金收回、清算归集与报备工作,严格规范资金管理流程。同时,严格落实项目撤销惩戒机制,所有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5年内不予受理其新的项目申请,且将根据违规情节轻重,相应调减项目学校下一年度项目申报名额,若存在严重违规违纪情形,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学校及项目组的相关责任。
联系人:张火萍,联系方式:079183659823,
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处
2026年7月6日
目前在研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一览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