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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软件与区块链学院学生学业预警机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2-04-27 [来源]: [浏览次数]:

各科室:

为加强学风建设,严格学生学习过程管理,促进学业管理由“事后处理型”向“事前事中预防型”转变,确保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相关规定,结合《江西应用科技学院学籍管理规定(修订)》(应科院教字〔2020〕32号)和《江西应用科技学院学生学业预警机制管理办法(试行)》(应科院教字〔2022〕3号)制定本实施细则。现将《软件与区块链学院学生学业预警机制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软件与区块链学院学生学业预警机制实施细则(试行)

                                                                                                    软件与区块链学院

                                                                                                      2022年4月27日

 

 

 

 

软件与区块链学院学生学业预警机制 实施细则(试行)

为加强学风建设,严格学生学习过程管理,促进学业管理由“事后处理型”向“事前事中预防型”转变,确保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相关规定,结合《江西应用科技学院学籍管理规定(修订)》(应科院教字〔2020〕32号)、《江西应用科技学院学生学业预警机制管理办法(试行)》(应科院教字〔2022〕3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学业预警是学院旨在加强在校学生学习过程管理,通过对学生学习过程中学习状态信息的监控、归纳、分析、汇总,对可能导致学生不能按时按量完成学业的情况予以警示的制度。

第二条学业预警目的通过学业预警制度,督促学生修正学业行为、改善学业状态;提供给教育管理者更为综合、立体的学生学业状态,从而更有针对性的开展学生工作;让家长及时了解学生情况,参与到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中,形成教育合力;通过数据挖掘,深入分析学生学习过程中各环节的客观规律和发展趋势,为教育管理决策提供依据。

第三条学业预警分三个等级: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

第四条学生在校学习期内不及格课程学分数累计达8学分及以上给予其学业黄色预警。

第五条学生在校学习期内不及格课程学分数累计达20学分及以上给予其学业橙色预警,并告知其家长。

第六条学生在校学习期内(毕业学期除外)不及格学分数累计达35学分者(含)给予其学业红色预警,即退学预警。

第七条学院采取分级预警制。每年5月上旬结合当年毕业生数据审核工作,同时做好在校生学业预警工作。采取学生自查,班级排查,学院教学工作委员分会讨论后以学院文件形式将学业预警学生名单报教务处。黄色和橙色预警由学院负责审核决定。红色预警由教务处根据学院上报名单报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

第八条学院根据分级预警制向学生个人及家长发放学业预警通知书,视情况请家长到校配合学生教育工作。

第九条受到黄色预警的学生,本人根据自身情况及时修正学习情况,根据学校规定参加相应课程补考或重修,确保毕业前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条受到橙色预警的学生,学生需完成《软件与区块链学院学业橙色预警学生个人学习计划》,并在下一个学期内成绩有较明显改进。

第十一条受到红色预警的学生,下达《软件与区块链学院红色预警告知单》,作降级重修处理,学生进入退学预警期。并完成《软件与区块链学院学业红色预警学生个人学习计划》。

第十二条进入红色预警降级重修的学生,一学年内无明显改进且不及格学分仍超过35学分者做退学处理。

第十三条降级重修的学生,编入下一年级同专业学习,学籍和学生管理按编入班级管理,并按《江西应用科技学院学籍管理规定(修订)》有关降级处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对于降级学生同专业已修过的课程可选择免修,重修未及格课程。如无相同课程,则选择相近课程学习。

第十五条学业预警学生的改进工作由学院教务科负责,辅导员做好具体预警和通知工作。

第十六条学业预警的学生根据培养方案及实际情况制订《橙色/红色预警学生个人学习计划》,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执行。

第十七条教务科统筹负责做好学业预警工作。学工科负责督查学生学业预警及帮扶工作。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由学院教务科负责解释。

附:

1.江西应用科技学院学生学业预警通知书(软件与区块链学院)

2.软件与区块链学院橙色预警学生个人学习计划

3.软件与区块链学院红色预警学生个人学习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