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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林杯”第十三届江西应用科技学院专业技能运动会信息技术知识竞赛实施方案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2-04-10 [来源]: [浏览次数]:

为提升我校教学质量,提高师生专业技能水平,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推进课程改革和教学改革,“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练”,进一步推动实践教育教学改革,促使学生运用综合知识、培养团队精神和提高实践创新能力。根据《“辰林杯”第十三届江西应用科技学院专业技能运动会实施方案》的总体安排,现举办专业技能运动会信息技术知识赛事。为确保此次竞赛顺利进行、取得实效,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竞赛宗旨

为更好地激励广大学生对于现代信息技术知识的掌握水平,加快培养和选拔一批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促进我校在国、省信息技术知识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二、组织机构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江西应用科技学院

承办单位:软件与区块链学院

(二)竞赛执委会

承办单位成立专业技能竞赛信息技术知识项目执委会(以下简称“执委会”),负责指挥和协调竞赛的各项工作,成员如下:

主 任:卞秀运、卢胜勇

副主任:邓春华

成 员:汪普庆 大赛组委会负责人、校级督导

       彭 军 软件工程专业负责人

       陈鑫源 区块链工程专业负责人

       周 燕 软件技术专业负责人

       肖丕强 计算机基础教研室主任

       郝韩正 软件与区块链学院教务科长

       陈 凯 软件与区块链学院学工科长

       涂毅晗 校级督导员

       丁斌芬 院级督导员

(三)执委会下设各竞赛工作组

1.赛务组

组 长:卞秀运

成 员:汪普庆、彭军、卢迎迎、欧阳倩、郭新巧

工作职责:

(1)确定竞赛项目组织命题,成绩评定与汇总、存档;

(2)撰写比赛活动小结。

2. 会务保障组

组 长:邓春华

成 员:汪普庆、彭军、郝韩正、邱昌济

(1)组织竞赛项目实施;

(2)奖品准备、发放;

(3)安排竞赛场地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3. 组织、宣传报道组

组 长:卢胜勇

成 员:陈凯、黄志雄、彭军、汪普庆

工作职责:

(1)组织信息技术竞赛项目的报名(大赛qq群:972555310);

(2)组织开、闭幕式;

(3)跟踪信息技术大赛比赛场面的图片、视频拍摄收集,图片、视频及相应作品的收集;

(4)媒体的联系与新闻报道等。

4.督导申诉组

组长:涂毅晗

成员:曾婷、万春兰

工作职责:督查本次比赛组织工作、参赛率、命题、评分。

三、竞赛项目及标准

(一)竞赛项目

信息技术知识大赛

(二)竞赛标准

按照《江西省2022 年信息技术大赛试题大纲》进行命题。

四、参赛对象及报名

(一)参赛对象

全校全日制在籍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相近本科专业,软件技术、移动应用开发、计算机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电子技术等相近高职高专学生。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4月19日。

(三)报名方式

各班级报名,统一由各分院教务科将汇总表交到软件与区块链学院教务科。

(三)咨询电话

0791-83652464 软件与区块链教务科

五、竞赛安排

(一)宣传发动

各有关学院根据比赛信息技术大赛考试大纲的要求,组织选手进行培训、初赛,并推荐优秀选手报名参加校级竞赛。

(二)防控疫情

根据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加强对竞赛全过程的动态管理,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制定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切实做好场地和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竞赛活动安全有序。

(三)赛前培训

为使参赛选手能够尽快熟悉竞赛环境和了解考核大纲相关内容与技能要求,由执委会结合竞赛实施进度由各参赛学院提供专业培训、比赛规则讲解。

时间:4月21日-5月5日

地点:各学院教室

(四)组织实施阶段

本次竞赛分初赛和决赛二个阶段进行,由执委会组织命题专家按照技术文件命题。

1.初赛,采用理论知识竞赛进行,由各分院自行组织,初赛成绩由高至低排名,取前200名选手进入决赛。

时间:5月7日

地点:各学院教室

2.决赛,以微信小程序操作的方式进行。

时间:5月17日

地点:三达楼202、204、205、206、207

3.成绩公布

执委会对选手成绩进行复核,竞赛最终成绩于5月30日在软件与区块链学院网站(http://www.jxuas.edu.cn/whlyxy/)公布。

六、奖励办法

竞赛项目以个人方式进行的,按参赛人数的8%设一等奖,10%设二等奖,12%设三等奖。其中获得各项目一等奖的选手,由学校授予“江西应用科技学院技术标兵”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及奖品。

七、申诉与仲裁

(一)参赛选手认为赛场提供的设备、工具不符合规定的或工作人员存在违规行为的,均可提出申诉。

(二)现场申诉最迟应在竞赛结束后1小时内提出,超过时效将不予受理。申诉时,应以书面形式向申诉受理组提出,由监督仲裁组进行裁决。

(三)督导申诉组对违规行为做出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选手不得因对仲裁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比赛或滋事,否则按弃权处理。

(四)如竞赛出现不可预见的异常情况,由督导申诉组与竞赛承办单位商议后,做出处理决定。

八、其他

(一)各参赛选手在竞赛中不得冒名顶替、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查实,将取消参赛资格和成绩。

(二)本竞赛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本实施方案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软件与区块链学院软件工程专业技能竞赛组委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