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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林杯”第十三届江西应用科技学院专业技能运动会华为ICT Harmony OS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2-04-10 [来源]: [浏览次数]:

为提升我校教学质量,提高师生专业技能水平,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推进课程改革和教学改革,“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练”,进一步推动实践教育教学改革,促使学生运用综合知识、培养团队精神和提高实践创新能力。根据《“辰林杯”第十三届江西应用科技学院专业技能运动会实施方案》(待定)的总体安排,现举办专业技能运动会赛事。为确保竞赛顺利进行、取得实效,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竞赛宗旨

为更好地激励广大学生崇尚技能、勤学苦练、争创一流、求实奉献,加快培养和选拔一批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促进我校在国、省各类学科竞赛、科技创新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根据比赛项目修改编写)

二、组织机构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江西应用科技学院

承办单位:软件区块链学院

(二)竞赛执委会

承办单位成立专业技能竞赛华为ICT大赛项目执委会(以下简称“执委会”),负责指挥和协调竞赛的各项工作,成员如下:

卞秀运卢胜勇(承办单位领导)

副主任:邓春华(承办单位领导)

成 员:郝韩正、陈凯、彭军、肖丕强、高鹏、汪普庆、卢迎迎、黄志雄、邱昌济、欧阳倩、郭新巧、桂华、郑兴隆、熊文平

(三)执委会下设各竞赛工作组

根据赛事安排,执委会下设三个小组。

巡考领导:卞秀运卢胜勇、邓春华

赛务组:高鹏、郑兴隆、熊文平、桂华

会务保障组:郝韩正、郑兴隆、熊文平

宣传报道组:陈凯、黄志雄、郑兴隆、桂华

三、竞赛项目及标准

(一)竞赛项目

物流查询系统

通讯录(手机)

手机定位

等等..

(二)竞赛标准(根据实际情况参照相关标准)

采用开放命题形式,具体过程应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几点:

(1) 鸿蒙OS开发;

(2) 鸿蒙OS信息交互

最终以PPT形式呈现效果、PPT报告中主要呈现目的、主要效果、内容与结果、以及提供的商业建议。参赛个人应按时参加比赛,须在比赛正式开始前1小时到达比赛场地进行签到及设备调试准备。

四、参赛对象及报名

(一)参赛对象

选手主要来源于江西应用科技学院在校大学生,参赛学生需经所在分院教务科等机构审核通过后方可参赛,具备参赛资格。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4月20日前。

(三)报名方式

提交报名表

(四)报名资料

1.报名表(表上“本人承诺”处须本人签名、“单位意见”处须参赛单位盖章)。

2.本人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白底)照。

3.(其他材料。根据项目、行业特点编写)

(五)咨询电话

13870935939

五、竞赛安排

(一)宣传发动

各有关学院根据比赛项目的要求,组织选手进行培训、初赛,并推荐优秀选手报名参加竞赛。

扩大竞赛活动的参与面,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微信等各类媒体,持续开展专业技能竞赛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专业技能竞赛促进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选拔和激励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防控疫情

根据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加强对竞赛全过程的动态管理,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制定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切实做好场地和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竞赛活动安全有序。

(三)赛前培训

为使参赛选手能够尽快熟悉竞赛环境和了解考核大纲相关内容与技能要求,由执委会结合竞赛实施进度组织各参赛学院在赛前熟悉场地设施设备及免费提供安全培训、比赛规则讲解。

时间:4月26日

地点:线上培训

时间:5月15日

地点:线上培训

(四)组织实施阶段(根据项目特色、实施能力确定赛制)

本次竞赛分初赛和决赛二个阶段进行,由执委会组织命题专家按照技术文件命题。

1.初赛,采用理论知识竞赛进行,初赛成绩由高至低排名,取前30%的选手进入决赛。

时间:5月6日

地点:产教中心308、309

如果受疫情影响,无法回学校,将安排校内老师完成初赛

2.决赛,以现场实际项目演示的方式进行。

时间:5月19日

地点:产教中心308、309

如果受疫情影响,无法回学校,将安排校内老师完成初赛

3.成绩公布

初成绩公示阶段:

1.公示时间:5月11日

2.晋级数量:根据专家评选的打分排名,选30%的同学晋级。晋级数量根据报名情况按比例分配。

最终成绩公示阶段:

1.公示时间:5月25日

2.晋级数量:根据专家评选的打分排名,选30%的同学晋级。晋级数量根据报名情况按比例分配

六、奖励办法

1.个人奖:竞赛项目以个人方式进行的,按进入校级决赛人数的5%设一等奖,10%设二等奖,15%设三等奖。由学校颁发获奖证书及奖品。

团队奖:竞赛项目以团队方式进行的,按进入校级决赛团队总数的8%设一等奖,12%设二等奖,20%设三等奖。由学校颁发获奖证书及奖品。

原则上进入校级决赛个人/团队数量为初赛的1/3以内,如需调整奖项比例的,各学院可由学院专业技能运动会组委会结合实际情况设置获奖比例。

2.优秀组织奖:以教学院(部)为单位,设校级专业技能运动会优秀组织奖3名。(评分标准见附表3)。

3.优秀指导老师奖:凡获得各赛项一等奖学生(队)的指导老师,即为优秀指导老师。

4.组织工作先进个人奖:对在专业技能运动会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工作人员,由组委会评出组织工作先进个人若干名。

七、申诉与仲裁

(一)参赛选手认为赛场提供的设备、工具不符合规定的或工作人员存在违规行为的,均可提出申诉。

(二)现场申诉最迟应在竞赛结束后1小时内提出,超过时效将不予受理。申诉时,应以书面形式向申诉受理组提出,由监督仲裁组进行裁决。

(三)监督仲裁组对违规行为做出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选手不得因对仲裁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比赛或滋事,否则按弃权处理。

(四)如竞赛出现不可预见的异常情况,由监督仲裁组与竞赛承办单位商议后,做出处理决定。

八、其他

(一)各参赛选手在竞赛中不得冒名顶替、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查实,将取消参赛资格和成绩。

(二)本竞赛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本实施方案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XX专业技能竞赛组委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