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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期末考试相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编辑:欧阳菲 审核: 发布日期:2021/12/06 点击量:

各教学院(

根据学期教学工作安排,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各年级结课时间为教学周第17周(12月26日)。期末考试定于202214-8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1.期末考试按照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中的要求安排考试课程和考查课程。考查课程由各开课学院(部)自行安排考核,于结课周完成采用随堂方式,报备考试时间至教务处考试科。

2.各学院于1224日前将各专业考试和考查课程汇总表(见附件1、附件2秩序册纸质稿和电子稿各一份报教务处欧阳菲老师备案

3.全校统考科目(21级本、专科思政科目和本科英语科目、20级本科思政科目)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如下:

日期

上午8:20-1020

上午10:30—1230

2022.1.4

21级本科英语统考

20级本科班思政课程统考

2022.1.5

21级本科班思政课程统考

21级专科思政课全校统考

二、试卷印制

1.试卷印制时间为2021年12月21-12月31日,各开课单位需安排专人负责印制、保管试题,防止试题泄露事件发生。

2.任何与试卷有接触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试题或试卷内容,如发生漏题或变相漏题情况,将根据《江西应用科技学院教学差错与责任事故认定处理办法》处理。

三、缓考手续办理

1.本学期学生申请缓考手续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办理时间为: 12月27-31逾期不再受理

2.已办理缓考手续学生原则上不得参加期末考试。

四、阅卷

1.各开课教学院(部)应在课程考核结束后3天内组织教师完成阅卷登分工作,严格按照《江西应用科技学院试卷批改规范》要求规范阅卷。

2.各开课教学院(部)应指定专门的阅卷室,组织教师统一时间阅卷。统一命题考试的课程必须流水阅卷,其他课程应尽量实行多人阅卷。

3.阅卷教师不得私自将试卷带离阅卷室批改。如发现私自将试卷带离阅卷室,将根据《江西应用科技学院教学差错与责任事故认定处理办法》处理。

五、试卷分析存档

1.阅卷工作结束后,各开课教学院(部)组织教师以班级为单位整理试卷进行试卷分析,试卷分析人必须认真填写试卷分析表。

2.试卷分析完成后,各开课教学院(部)根据《江西应用科技学院试卷存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试卷进行存档。


附件1:江西应用科技学院2021-2022学年第学期期末考试课程汇总表

附件2:江西应用科技学院2021-2022学年第学期期末考查课程汇总表





                                江西应用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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