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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应用科技学院关于加强实验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作者: 发布日期:2022-06-27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江西应用科技学院关于加强实验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实验技术人员队伍是高校专业技术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应用型人才的中坚力量。为加强实验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促进实践教学改革,构建高水平的实验技术平台,调动实验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结合《江西应用科技学院实验技术人员工作管理规定》,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实验技术人员界定及建设目标

( 一) 实验技术人员界定

实验技术人员是在实验室工作,具有实验技术系列职称的人员。其职责是按实验教学大纲要求排出实验计划,配合实验指导教师开设实验课,并按教学计划开放实验室,排除实验教学中仪器设备出现的故障,使用、维修及保管实验仪器、设备等工作。具有教师资格、高级职称或硕士学位者可承担部分实验教学任务。实验技术人员队伍归口学校实验实训中心统一管理。

(二) 实验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目标

力争经过三至五年的努力,造就一支具有现代教育教学理念,掌握先进实验教学方法,既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又有很强的动手能力,学历、年龄、职称结构较为合理,有着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能够满足实验教学需要的实验技术人员队伍。到2022年专职实验技术人员队伍达到教师队伍总数 的5%,专职实验技术人员队伍研究生占30%以上。

二、实验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措施

(一) 改善实验技术人员队伍的结构,努力提高学历层次

1.对新引进的实验技术人员应具备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鼓励高学历、高职称人员从事实验技术工作。各二级学院要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精心组织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或具有副教授、教授职称的教师投入到实验技术队伍,为学生开出具有创新内容的特色实验课或指导学生的设计性、综合性实验。

3 .对于自然科学类新进教师原则上到实验室专职从事实验技术工作至少二年,全面了解本专业实验室管理规定,熟悉仪器使用方法,参与实验教学的全部过程。

(二) 充实实验技术人员队伍,建立实验技术人员队伍用人新机制

1.根据学校现有学生规模、实验教学计划、实验设备等情况,按照教学计划任务、仪器设备管理、实验室建设和管理任务确定实验教学人员编制,保证专职实验技术人员队伍达到教师队伍总数的5%。

2.通过政策导向,吸引一批高水平的教师和研究人员到实验室工作,配合实验指导教师开设实验课。

3.利用引进、聘任等方式充实实验技术队伍。实行固定编制和流动编制相结合、相对稳定与动态调整相结合的人员管理办法。将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岗位聘任结合起来,淡化身份,强化岗位。以岗定酬,做到责权利统一。

(三) 加大实验技术人员队伍的培训力度,提高实验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

1.实行实验技术人员定期培训制度。所有实验技术人员,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相关高校学习进修或学术交流活动。实验技术人员的个人培养计划,经实验实训中心审批同意后,报学校教师发展中心统筹安排。

2 .设立实验技术研究专项经费,鼓励实验技术人员积 极参与实验技术的开发。学校每年从教学、科研经费中拨出 一定数额的专款作为实验技术研究专项经费,资助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从事实验技术开发和实验教学改革。鼓励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围绕实验教学、实验方法、大型仪器设备功能 再开发、实验室建设等方面开展专项研究。鼓励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的实验,切实提高自 身技术水平,促进实验室建设和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三、加强考核,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

(一)加强实验技术人员工作的考核,定期检查、总结实 验技术工作,开展评比活动,开展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奖,表彰在实验技术、实验室建设和管理中业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二) 设立实验技术成果奖,调动实验技术人员开展技术创新的积极性,实验技术成果奖作为校级教学成果奖的组成部分,每两年评选一次,分设一、二、三等奖。可作为实验教师、实验技术人员评聘和晋升的依据。

(三) 实验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着重突出实验技能和实际工作业绩。加大不同技术岗位的评聘竞争,以吸引、稳定实验技术骨干。

四、其他

(一)实验技术人员队伍应保持相对稳定,如有人员调动或更换,离岗前须办理物资移交手续,并经实验实训中心审核。

(二) 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设置与考核按学校有关文件要求进行。

本意见自下发之日起实施,由实验实训中心负责解释。

编辑:李家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