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大美校园”作品征集的通知

作者:党委宣传部 时间:2022-04-28 点击数:

各单位:

为迎接党的二十大,通过征集展示校园的自然之美、人文之美、发展之美的作品,生动呈现师生校园生活的可喜变化,以小见大反映党的十八大以来我校取得的发展成就,现开展“大美校园”作品征集展示活动,优秀作品将推荐参加教育部新闻办公室、教育部宣传教育中心等单位组织的相关活动。


一、活动组织

本次活动由教育部新闻办公室组织,教育部宣传教育中心会同中国教育电视台、中国教育报刊社具体实施,厦门大学、天津大学、四川大学、中央美术学院、江南大学协办,学习强国、中国青年报、哔哩哔哩等平台支持。校赛由江西应用科技学院主办,校党委宣传部牵头承办。


二、征集对象

本次活动面向全校师生、校友,特别是青少年学生群体开展,以集体或个人等方式参与均可。


三、征集时间及内容

即日起至2022年10月20日。征集反映校园自然之美、人文之美、发展之美的摄影类、绘画类、视频类、文字类、VR/AR类等多种形式的作品。“自然之美”聚焦自然风光,展现校园风貌;“人文之美”聚焦师生群体,彰显人文底蕴;“发展之美”聚焦教育变迁,描绘美好蓝图。

活动将按4月—5月“自然之美”,6月—7月“人文之美”,8月—10月“发展之美”分阶段在相关平台展示。


四、作品类别及要求

1.摄影类作品:作品不限拍摄设备(手机、相机均可),单幅、组照均可,JPG格式。作品应真实客观,不可对原始图像做影响真实性的调整和润饰。

2.绘画类作品:作品种类与形式不限,也可为数字绘画作品。作品须以高清图片、JPG格式提交。

3.视频类作品:作品时长不限,需采用MP4、MOV等常用视频格式。作品形态可为纪录片、VLOG、动画等。

4.文字类作品:作品文体不限,篇幅不限。要求真情实感,言之有物。

5.VR、AR类作品:作品需运用VR、AR等技术,技术运用得当,互动效果良好。

6.除上述类型作品外,其他形式优秀作品也可参与。


五、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学校将评选出若干奖项颁发证书和奖品。10月,教育部有关单位将遴选“大美校园”优秀作品进行集中展示,并向作者颁发纪念证书和赠送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吉祥物“冰墩墩”“雪容融”纪念品或成都大运会吉祥物“蓉宝”纪念品。


六、投稿要求

参赛个人(或团队)将作品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2051416496@qq.com,邮件主题、附件名称标注“作品类别+单位(学院)名称+作者”。邮件需注明作者真实姓名、班级、专业、手机号、作品标题及作品简要说明(100字以内)等。也可直接将作品报综合楼1210办公室。联系人:刘金0791-83652402。


七、其它事宜

1.通知发布之日起,优秀参赛作品开始在校各个平台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快手、B站、微博推送发布,大赛进行期间将邀请主流媒体资深媒体人进行指导,特别优秀作品选送各大媒体推送发布。

2.大赛对收到的所有作品一概不予退还,应征者请自留作品。

3.作品必须为未经发表的原创作品,参与者应当确保对其来稿作品享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知识产权,严禁抄袭等一切不当或违法行为。参与者提交作品后即视为许可组织单位无偿使用或授权第三方无偿使用该作品。参与者同意免费授予组织单位对来稿作品宣传、展览展示、发表、放映、出版、复制及信息网络传播的权利。参与者应确保其作品不涉及法律纠纷,由此产生任何纠纷,均应由参与者本人或单位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任何个人及单位一经投稿,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启事所有规定。

4.所有获奖作品需提供原始文件,其著作权、使用权归学校所有,学校有权直接采用、部分采用或用其素材再修改再创造,将不另付稿酬。

5.凡投稿参赛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条款。

6.主办单位对本次比赛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中共江西应用科技学院委员会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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